一、在世界华商国际大会旗下设立分支机构,由主席办公会议确定当地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对服务领域进行研究讨论、通过决议,按决议执行。
二、机构各级主席办公会议组成人员:由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秘书长等人组成、人数定在五人、七人、九人等奇数组成。如办公会议参与决策的负责人连续缺席三次办公会议,或三年累计缺席三次办公会议,其办公会议经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主席团委员会审核,并行文撤销其参会人员资格。
三、世界华商国际大会旗下拟设:
(1)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主席团委员会;下属各国执行委员会及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香港、澳门、台湾执行委员会,各会可跨地区设立分支,设立机构负责会员的服务。各地区委员会及分会负责其办公会议参会人员资格,有权推荐后备人选。
(2)世界华商省级(直辖市、自治区)运营中心;经授权运营,按资格能够完成任务额度的,再行文予以成立,并于工商注册运营中心,否则撤销授权。运营中心将作为大会经费筹措的一个途径。
(3)世界华商联盟;以全球各国商会、协会、联合会为基础,并将其作为联盟成员,以县(州)级以上城市的商会、协会、联合会作为基础联盟。联合各国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区域商会、联合会、非企业组织、招商局等。
(4)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产业委员会;在全球依照联合国统计署划分的99个行业及热门的细分行业。每个行业设立一个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产业委员会;如: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农业产业化委员会、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创新产业委员会等。
(5)世界华商领袖俱乐部;在海外华人聚集区的中国商城、唐人街各设一个俱乐部。国内在地级城市以上分别设立俱乐部,以上俱乐部由工商机关注册或地方政府登记,专供国内外华商赴海内外接机及外出活动的接送使用,以及会员享受的专业服务、洽谈业务活动等。海外当地华商人数在20万人以上的城市可设立一个俱乐部,国内地级城市也可设立一个俱乐部。
(6)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城市分会:作为世界华商国内主要组织部分,城市不分大小,统一由大会组委会设立。每个城市将只设立一个分会。
如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上海分会、世界华商国际大会杭州分会、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义乌分会等类似方式在全国680个城市建立分会。
分会成立后主要协助世界华商国际大会组织在全球召开的两年一届世界华商国际大会的参会人员,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召开的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一带一路”峰会的参会人员、如: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一带一路”西安峰会、印度峰会、巴西峰会、香港峰会等。
举办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产业论坛、如:金融产业论坛、农产品商业论坛、新技术新产品论坛、新能源论坛、投资论坛等。
(7)世界华商服务平台;海外置业、投资移民、异国留学、跨境旅游、跨国生育、跨境电商、海外上市服务、境外购房贷款、海外分公司设立等实施工作。上述业务在国内有经营其业务的公司,海外有其经营,有资源的华人企业可加入平台。
(8)世界华商资金平台;为企业投资及项目融资提供支持与服务,共同扶持及孵化中国的中小企业,扶持新一代跨国公司,共建集专业服务、理财规划和财富保障一体化,打造共享国际盛誉的金融集团。
四、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国家执行委员会,比如;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中国执行委员会、世界华商国际大会美国执行委员会。中国执行委员会总部设在上海、将在中国七大区域和特区设立如下机构: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华东执行委员会、华北执行委员会、华南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委员会、西北执行委员会、华中执行委员会、东北执行委员会、香港特区执行委员会、澳门特区执行委员会、台湾地区执行委员会。在产业设立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产业委员会、如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农业产业委员会、或创新产业委员会等按行业纵深方向的产业委员会。
五、召开各种峰会及各类产业论坛主要以世界华商国际大会的名义在各国或各地举办,由各城市分会向世界华商国际大会组织委员会申请,由当地承办会议的企业或机构实施。
六、大会实行一、二级管理、即世界华商国际大会为一级管理、下属的国家级委员会、区域级委员会、城市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中心、各地领袖俱乐部、资金服务平台、华商服务平台、世界华商联盟等为二级管理,各级决策机构为主席办公会,其组成的由五人、七人、九人等人员组成决策机构。大会主席团委员会对各分会、大区委员会、运营中心、世界华商联盟、俱乐部进行考核:不能完成会议分配的任务的称为僵尸分会,如出现此种情况,主席团委员会立即预以撤销,由副主席或其他人员接管,并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告宣布。
七、世界华商国际大会城市分会除开展上述业务以外、主要是帮助当地华商在海外投资置业、移民、购房贷款、赴美生子、海外上市、异国留学、中国企业在海外设分支机构等。